2015年10月10号
芜湖市镜湖区杨家巷一私人小餐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炸,
瞬间引发大火,造成17人死亡,其中14名是还未成年的学生,
6月30日早杨家巷爆炸案涉案店主夫妇在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指 控
店主夫妻错误操作酿悲剧
据公诉机关镜湖区检察院指控:2015年8月初,二被告人从他人手中转租了位于芜湖市杨家巷4号楼3号门面,用于开设“砂锅大王”饭店。10月10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张保平发现一瓶液化气用完,在送气工将钢瓶送至门店后,张保平自行更换了钢瓶,但未严格按要求检查钢瓶接口处是否安装合格。
当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刁山翠在灶台前,未进行必要的检查即用点火棒准备点着灶具炒饭。当其发现灶具不能点燃时,遂开大了钢瓶气阀门并让张保平过来查找原因。张保平发现钢瓶罐口处有液化气泄漏且有火苗,便将钢瓶拖出工作台打算关闭阀门。
但此做法使得瓶身倾斜导致泄漏更为严重,火苗窜起烧到被告人张保平的左手臂致其松开钢瓶,钢瓶随即倒地致减压阀和角阀脱落,大量液化石油气喷出燃烧,瞬间引发大火,将搭建区域的PVC顶棚烧着,倾倒的钢瓶在高温作用下爆炸
庭 审
当庭向17名遇难者家属道歉
公诉机关认为,两被告人在经营饭店过程中,在发现液化石油气钢瓶不能点着火的情况时,未采取正确的处置方式,导致液化石油气钢瓶发生爆燃和爆炸继而引发大火,造成17名被害人遇难,两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爆炸性、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两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向遇难的17名被害人表示哀悼,向他们的家属表示道歉,并深切悔罪。
33名干部被建议处分
包括区长在内33名干部被建议处分
2015年10月10日,芜湖市杨家巷小吃街一小吃店液化气罐发生爆炸起火,造成17人死亡,遇难者中包括14名年龄在15岁到20岁之间的学生,直接经济损失约1528.7万元。
2016年4月20日,安徽省安监局公布了该起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因经营者张保平操作不当、应急处置不当,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相关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另外,该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或管理责任。
镜湖区人民政府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镜湖区相关多部门也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该调查报告建议给予当地33名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包括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区长孙跃文等33名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安全餐饮 警钟长鸣
民以食为天
餐饮店安全失守的后果
是社会无法承受的。
我们希望杨家巷事件
不仅给小吃商家敲响了警钟,
也能让我们提高
安全意识、安全常识
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